有关居间合同范文汇编10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居间合同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居间合同 篇1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居间人)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务法》的规定,公民在按劳分配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合同有效、互惠、互利、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承诺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联系______工程合同完成后,乙方以完成委托事宜。
二、付居间费及时限,从居间合同签进场后,甲方并付进场通知单2日为准,(甲方)施工方:第一次交付好处费______万元正,油料由市政甲方提供,工程完工施工方将居间费用一次性付清。
1、施工方每甩一方土居间人抽去______角钱。
2、施工方每运出一方土居间人抽去______块钱,此款工程结束,一次性付清。此款不含个人所得税。无论合同名称、地点、负责人发生任何变化,委托人付给居间人的居间费都要加约履行。
委托方(施工方)向居间方提供一份施工方和发包方合同作为依据。
三、违约责任:
1、如发生严重纠纷委托方和签约方不能解决时可提交居间方在本地法院提前诉讼,(诉讼费由甲方施工方承担。)
2、由于居间方在承揽工程业务活动中投入了大量资金,时间和人力,委托方自愿向居间方自付业务费、劳务费及中间费,如委托人顺利签订施工合同进场后,该居间合同已经形成委托方必须支付给居间业务费,作为给居间人的经济补偿,无论委托方与发包方发生任何纠纷,委托方给予居间的业务费不能以任何理由借口向居间方所退该业务费。
3、因为居间人负责居间义务,在委托方与发包方签订合同后,居间人已经履行完成了居间任务,该工程合同履行与居间方再无关系。
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如委托方不按时支付,居间人可请求甲方收回合同)。
四、居间劳务费在工程促成合同签订后,甲方要向居间方按三次交付费用_____元,此费用在居间费中扣除,剩余部分按工程进度付清,甲方必须承认居间费用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五、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合同约定,如违约甲方应赔付给对方一定的违约金,按工程合同居间费的总额的______%赔付违约金,(甲方在施工安全相关的法律责任上,居间人概不负任何责任),大合同签订后,本合同执行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从签订日期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行_____份。
甲方(章)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居间合同 篇2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购方(以下简称乙方):
居间方(以下简称丙方):xx房产经纪事务所
1、乙方委托丙方作为中介方承购甲方坐落于上海市区/县路 车位之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出售方的产权证为准),且确认已充分了解该物业的情况。
2、乙方为表示承购甲方上述物业之诚意,同意于签订本协议时,支付诚意金人民币甲方接受以下要约或与乙方达成一致意向,则乙方同意将该诚意金自动转为定金(或定金的一部分),由丙方转交给甲方。
3、乙方承购上述房地产的要约如下:
3.1 总房款:人民币 元整(RMB)。
A. 在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日内,乙方应向甲方补足定金至 元整。同时,乙方同意此
款由丙方转交甲方或乙方直接给甲方,同时,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并将该房屋的产权证原件交由丙方暂为保管至甲、乙双方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当日止。产证保管期间,甲方不得对该产证进行挂失补办。
B. 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首付款为人民币元整(内含已
付定金人民币 元整)。
C. 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后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共同赴上海市区房地产交易中
心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送件)。乙方于送件当日向甲方支付第二期房款人民币元整,甲方收款后出具收据。若乙方未按时支付此费用甲方有权不进行交易过户,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及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D. 待上海市 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乙方为权利人的房地产权证后 3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办理
交房手续,交付的标志为钥匙的交接。乙方于送件当日将余款人民币元整交由中介方保管;中介方于交房当日将上述余款人民币元整无息支付给甲方。
E. 甲方已经支付给该房地产发展商或物业管理公司或其他相关部门的维修基金(若有)、进户费、水电煤
初装费等已包含在房价款内,不再另行结算,但以上各项的更名费用由乙方承担。该房屋的物业维修基金,甲方同意 (无偿/有偿)转让给乙方。
F. 该房屋内的固定装修、家具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若有)都已包含在总房款内,随该房屋一并完好转
让给乙方。
G.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规定各自承担交易所产生的税、费。
H. 如该房屋内存有户口,则甲方承诺在送件前向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办理完结原有户口迁出手
续(若有)。
I. 房地产买卖合同如需公证,公证费由引发公证的原因方承担。
J. 甲方保证上述买卖的房地产未设有抵押,不存在产权争议,也不存在他人主张权利等限制房地产权利
的情况。
4、乙方上述要约的有效期为天(自乙方签署本协议日至年。要约有效期内乙方不得撤回要约或收回诚意金,否则乙方应向丙方支付相当于房屋成交价款1%的赔偿金。如有效期届满而甲方未接受要约的,则乙方要约自行失效,丙方将在两个工作日内或乙方认可的两个工作日之外的某个时间,将意向金无息返还乙方。 3.2 房款的支付方式:
5、如甲方在要约有效期内签署本协议确认接受乙方要约的,甲乙双方的房屋买卖关系即告成立,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 日内或年月日前到丙方签约中心(地址:上海市宝山区顾北路709号)就本协议第3条中确定的主要内容与甲方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或类似合同。若乙方未能履行上述条款的,则视乙方违约,甲方可将该房地产出售予第三人,乙方已付定金(即原 ……此处隐藏6268个字……)为180天(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本项目业主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项目业主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5.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委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标的物最低成交总金额的居间服务费标准 %的赔偿。
第七条 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章后即时生效。
第九条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的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双方如有其它约定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居间合同 篇9借方企业名称: (简称甲方) 法人: 电话: 法定地址:
受托方(受益方): (简称乙方) 法人: 电话: 法定地址: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5条、424条、426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受益人各方经济利益分配依法签定本居间合同,双方严格按约履行。
第一条:
(A)甲方委托乙方以 指定银行定期定存的 方式方法融资 伍 亿元,用款期限 伍 年。
(B)甲方向乙方提供融资资料:
(C)甲方向乙方提供资料文件,保证真实有效。如甲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欺骗伪造手段时,一经发现愿接受《合同法》第42条款规定双倍处罚。
(D)甲方与银主签定合同过程中,获悉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漏或者不正当的使用。如因过河拆桥,越轨等行为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者,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条:居间有效时限一旦甲方与银主正式签订合约时,乙方的居间行为即告完成。
第三条:居间费计算方法及支付
甲方与银主融资总金额 伍 亿元,居间佣金按 2 %支付,佣金总额为 壹仟万 元人民币。采取批进批清的原则,同台结算。甲方在支付时发生延误,则每日按3‰接受处罚,故意违约者,则按居间费双倍处罚。
甲方不能按上列表内名额履约支付佣金,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甲方按上列指定受益人名单分配金额足额支付完成后,本合同自动解除。
2、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等原因,另行协商解决。
第五条:甲方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在该合同签订的居间期限内故意规避合同行为,发生过河拆桥与银主同流合污,不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履行支付居间佣金行为等违约行为,则除要向乙方(居间方)支付要约的居间费用外,另追加上居间费用总额的5%作为违约赔偿金。违约严重时,乙方保留按100%违约赔偿金进行法律追索。 赔偿金同样以现金方式按应付金额比例打入上述乙方指定账户,同时乙方有权通过法律诉讼申请财产保全。
第六条:甲方获得融资成功后,在经营过程中所触及违法、违纪行为均与乙方无关,永不追诉乙方所得,由此项业务而引发的任何争议,乙方均不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七条:本居间合同与对应的标的合同,同时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同时银主有责任监督甲方支付居间方佣金的足额到位。本合同系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签订,真实,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约束力。
第八条:本合同手写有效,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甲方签字盖章附身份证后有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扫描件: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居间合同 篇10委托人: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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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居间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报酬及支付期限: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促成合同成立金额的________%或者(大写)________元。委托人应在合同成立后的____日内支付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四条 居间费用的负担: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向居间人支付必要费用(大写)________元。
第五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 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 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六条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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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居间人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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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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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民法典》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章): 居间人(章): 鉴(公)证意见: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鉴(公)证机关(章)
账号: 账号: 经办人:
XX编码: XX编码: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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